居住证新办、续签以及信息变更
居住证新办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
办理流程:
1.居住登记
需要准备材料(以租赁方式办理居住证):
①房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③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需添加配偶或者子女,需要以下材料:
④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⑤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意: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6个月后可办居住证:
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③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④房屋备案证明
⑤户口本或者结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⑥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意: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居住证续签分为两种类型:和
自动续签
自行续签
当条件满足时,无需去窗口办理,官方会发送短信通知续签成功
不满足自动续签的情况下,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去窗口进行办理
自动续签
符合条件自动续签情况:
有关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比对,只要持证人的实际居住地与已登记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沪合法就业,符合签注条件的,就可以实行系统后台自动签注,其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将会自动延长一年。
注意:
无论是自购房/租赁住房/集体宿舍/直系亲属寄宿
租赁合同有效期、房租备案有效期均需在2年以上
如何确定是否已自动续签:
对经信息系统比对通过自动签注的,将会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证人已完成签注。
自行续签
需要自行续签的情况:
在居住证到期当天未收到自动续签的短信,就需要到社区窗口自行办理续签。
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
2.填写申请续办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3.《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大于6个月)
4.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
持证人应当在《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续签时房东无需在场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一网通办”
持住房产权只能证明的房东,可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