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文旅
“我要反映汉中医院漏诊误治,导致我妈死亡,去世一周后还伪造、篡改病历,”近日,市民徐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投诉汉中医院多个问题,最终致患者死亡,希望能够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
对此院方回应称,此事发生后医院及涉及医师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至于当事人所反映的篡改病历等问题,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待出结果后会按规定解决。
48岁母亲因病住院治疗
10天后蛛网膜下腔出血转院抢救无效去世
4月12日上午,徐先生向华商报记者详细讲述了时年48岁的母亲从就医到抢救无效去世的过程。
徐先生说,在去年3月7日,他母亲因“右侧额部疼痛伴右侧上睑下垂2天”到汉中医院就诊,以“动眼神经麻痹原因待查(1)非特异性炎症?(2)痛性眼肌麻痹?(3)2型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3级(高危组)”医院内二科,科室主任邱某就是他母亲的主治医师。
徐先生的母亲当时收住在汉中医院内二科
据介绍,在前往汉中医院就诊的前一天,徐先生的母医院急诊科门诊就诊,行颅脑CT平扫检查脑实质内未见异常密度影,必要时请磁共振进一步检查,之后在当地卫生院进行输液治疗,但症状无减轻。
“医院住院期间做了各项检查,如血生化、彩超、CT、MRI等,医院也先后让中医针灸科及眼科进行会诊,均考虑‘动眼神经炎’,这些科室都给予了一些治疗,”徐先生说,到了年3月17日凌晨1点多,他母亲出现剧烈头痛、大汗淋漓,自己推着去影像科检查,行头颅CT提示蛛网膜下腔出血。
“我第一时间联系医院神外科治疗,结果最后还是因错失手术最佳时机,我妈于当天晚上去世了。”徐先生说。
料理完母亲的后事,徐先生第一时间要求封存病历,然而在病案室封存病历过程中,医院存在伪造母亲签字,并篡改病历现象。针对伪造及篡改病历现象,他与院方多次进行了沟通但无果。
家属:医院伪造、篡改病历
病程记录中关键信息有出入
病历上到底有哪些地方有问题从而引起质疑,徐先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一是关于第二次、第三次知情谈话记录。
徐先生最后拿到手的医患沟通记录显示,时间分别是3月9日9时15分、3月17日2时50分,患者(委托人)签名都是徐先生母亲的名字。而徐先生取证发现,这两次记录创建时间是3月24日,“创建时间是患者去世一周,那么签字是谁签的?”
△徐先生提供的知情谈话记录信息
二是病人转院时家属拍的电子病历,与复印的纸质病历对诊断描述有关键信息不同。
徐先生称,当时拍的电子病历中对于3月8日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显示,其中明确写着“故颅内动脉瘤、脑干病变、结核性脑膜炎也可排除……入院诊断:1.动眼神经麻痹原因待查(1)动眼神经炎?(2)痛性眼肌麻痹?2.原发性高血压3级(很高危组),3.高脂血症,4.腰椎间盘突出。”
△徐先生提供的病人转院时拍的电子病历信息
然而,在徐先生拿到的复印纸质病历上描述为:故脑干病变(血管性、感染性、脱髓鞘性、占位性等)、结核性脑膜炎也可排除……入院诊断:1.右侧动眼神经麻痹原因待查(1)动眼神经炎?(2)痛性眼肌麻痹?(3)颅内动脉瘤?2.原发性高血压3级(很高危组),3.高脂血症,4.腰椎间盘突出。”
徐先生直言,这里面很重要一点就是是否排除颅内动脉瘤,电子病历时间在前,纸质病历在后,电子病历显示颅内动脉瘤可排除,那后续的治疗就不会以此为重点,然而纸质病历上面却有,更关键一点是他母亲后来转院治疗是因为蛛网膜下腔出血,而颅内动脉瘤又是与这有重要关联。
“病历中还有地方对颅内动脉瘤的描述有出入,在3月12日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中,电子病历上写着颅脑MRA血管成像:未见明显异常。根据颅脑MRI平扫、颅脑MRA检查结果,患者颅内动脉瘤可排除……”徐先生说,纸质病历上关于这段话的描述变为,颅脑MRA血管成像:未见明显异常。根据颅脑MRI平扫、颅脑MRA检查结果均为阴性,因头颅MRA检查假阴性率高,故颅内动脉瘤并不能完全排除……
“这又是涉及到关键信息颅内动脉瘤的不同,”徐先生说,医院反映过,让拿出后台数据查看真假,但院方未尽到病历保管责任。
曾向卫健、医保等部门投诉
医院及当事医生被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徐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此事发生后他先后向当地卫健、医保等部门投诉汉中医院及内二科医师邱某存在违规医疗行为,包括伪造患者签字并篡改病历、住院医嘱中部分针剂药品出院费用清单无此药物等问题。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针对徐先生所投诉的问题,汉中市卫健委已于去年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汉中医院进行过现场调查处理,并依医院及医师邱毅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执业。
同样在去年12月,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在收到举报后安排专人,医院专家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回复称汉中医院确实存在主管医师在徐先生母亲病历中未按规定填写医患沟通记录,篡改第二次、第三次知情谈话记录,伪造医患沟通记录。
对此,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向相关科室移交线索,按照程序扣减相关医师信用积分,对医院将在年度定点考核中扣除相应积分,医院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对于徐先生反映的其他问题,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也都一一进行了解释回复。
“医院和医生有相应的处罚,但这并没有涉及到最根本的问题,我们家属有充分的医院漏诊、误诊、误治,”徐先生说,目前正通过走司法途经,就是要得到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意见。
院方: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
一切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针对徐先生所反映的问题,4月1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汉中医院了解情况,该医院工会负责人就此事作出回应,医院的职工,目前关医院走司法程序,上周医患双方也都去西安参加了相关的司法鉴定,医院而言没有更多可说的,一切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对于徐先生所提到的医患沟通记录,该负责人表示这并不在有关法律规定内的病历资料,并不是一个对治疗方面的知情同意告知,且第二次、第三次是对第一次的加强,是根据病情进展情况再次沟通,是不是患方签字和患方签没签字,对病情没有因果关系。
该负责人介绍,最后当地职能部门在调查时还是认定医患沟通记录为病历资料了,不论医院还是当事医生都进行了处罚,医院被罚款2万元,医生被暂停执业6个月,目前该医生就处在暂停职业期间。
该负责人表示,当时去省上参加司法鉴定时,这个病历他认为经过法院认可的,现在再说这个没有意义,而且出了事后病历是封存的。“他(徐先生)所谓的过程中间是不是和最后的病历个别文字的区别难免的,”该负责人说,病历问题不多做解释,对病历真实性存在问题可以向法院提出。
“现在仍然在走法律,医院的态度是一切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来源:汉中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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